南安普顿裁判法院审理的案件:
克里·利特尔,38岁,住在林篱区。对2022年5月14日在南安普顿牛津街发生的种族/宗教骚扰供认不讳。罚款200英镑,85英镑的费用和34英镑的受害者服务附加费。
BERNICE CHAPMAN, 28岁,住在南安普顿斯坦顿路。承认持有A类管制药物以及两项袭击急救人员的罪名。有条件保释候审至2023年2月8日。
RICHARD LEWIS, 43岁,南安普顿牛津街。承认于2022年9月13日在南安普顿的斯普林福德新月镇做出威胁行为。罚款200英镑,85英镑的诉讼费和80英镑的受害者服务附加费。亦承认同日第二项威胁行为罪名。没有单独的惩罚。
海登·奥斯本,28岁,住在南安普顿桥路。承认于2022年9月14日在南安普顿的涅瓦路粗心驾驶造成严重伤害。社区令,500英镑赔偿令。他还承认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停车以及没有保险驾驶。没有单独的处罚。
杰克·伯德,23岁,住在南安普顿的切尔斯路。承认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停车。被禁止驾驶12个月,罚款85英镑,受害者服务附加费95英镑。他还承认没有报告一起事故。奉命完成康复活动。他还承认了无保险驾驶、无证驾驶和无机动车执照。没有单独的处罚。
保罗·伯顿,65岁,住在南安普顿的科恩大道。承认在2021年11月9日和2022年6月8日在南安普顿使用威胁行为。无条件保释候审至2023年2月15日。
约瑟夫·塞缪尔·哈里斯,23岁,来自南安普顿卡尔顿广场。承认未能遵守2020年2月7日做出的性伤害预防令。还押候审至2023年1月27日。
KRYSPIN KAROL LEBEK, 20岁,住在南安普顿的欧文路。承认未能遵守2021年5月11日做出的社区命令。命令变化-被告被要求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121小时的无薪工作。